翰森制药子公司涉嫌学术推广违规传因涉嫌商业贿赂被罚万元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韩利明上海报道最近,一则药企因涉嫌商业贿赂被罚的消息在业内流传,江苏豪森药业全资子公司江苏恒特医药被恩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不正当竞争的名义罚没近2500万,案情直指恒特医药存在学术推广违规。
21世纪经济报道向翰森制药(编者注:翰森制药为港股上市公司,豪森药业为其主要经营主体。)方面询问上述监管处罚的真实性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翰森制药相关人士表示,“内部也还在跟进和关注,目前公司未通知有明确答复。”截至发稿,翰森制药方面未有更新回复。
自2023年下半年国家卫健委会同九部门启动全国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以来,医药领域腐败问题持续受到市场受关注。随着反腐工作完善法律法规、建立有效竞争和长效监管机制,各地各部门将纠风工作推向纵深,这也要求医药企业更重视合规文化的建设。
有三甲医院主任医师向21世纪经济报道表示,“好的产品确实需要学术推广,这离不开药企的支持,而药企也需要和临床加强沟通以更好地了解临床未满足需求,如此,也强调药企需建立一套完善的合规体系,与医院在产品的沟通和使用上也会更加顺畅。”
强调内部合规和行业自律
根据事件梳理,2021年以来,恒特医药信息顾问许某、刘某某和杨某负责恩施地区当事人生产的甲磺酸氟马替尼片和甲磺酸阿美替尼片的推广工作,三人邀请恩施州中心医院、湖北民族大学附属民大医院血液科的部分医生共计46人参加在恒特医药合作公司搭建的平台上参加各类学术活动。
上述学术活动主要包括线上会议、问卷调研、文献点评和线下科室会,(医生)回答一份问卷调研可获得1000元劳务费,完成一次文献点评可获得2000-3000元劳务费,会议设主持、讲者和点评(讨论)角色,不同角色对应不同劳务费,劳务费1000-3000元每次。
2022年4月起,上述公司先后通过相关平台举办了三次学术推广活动,许某、刘某某、杨某共邀请了州中心医院和民大医院46名医生在多个平台上参加学术活动,共计获得劳务费86.02万元。
恩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存在受邀医生未取得医生所在医疗机构的同意、医生课件重复讲、会议场所造假、伪造签到等违规造假现象,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对涉及的恒特医药做出如上处罚。
有业内人士向21世纪经济报道证实了上述信息的真实性,“(恒特医药)明确有行政处罚。近期也有多起医疗反腐相关案件被集中通报,国内多家知名药企在列。”记者注意到,乌兰浩特市公安局在6月就破获一起医药领域虚开发票案,涉案空壳公司共计1171家,价税合计达50亿元。
追溯过往,医药行业虚开发票的案例并不少见。翰森制药也曾因此被处以5万元的罚款。具体来看,财政部网站在2021年3月发布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显示,豪森药业在2018年列支咨询评审费、广告宣传费,后附部分发票经查询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结果为“查无此票”或“不一致”,涉及金额1.29亿元。豪森药业还涉及虚列咨询评审费、会议费、办公用品费。
在市场竞争激烈的医药行业,不少药企为求生存和快速发展,诸多不正当竞争手段和非法促销行为“应运而生”。为巩固深化拓展全国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成效,今年5月,国家卫生健康委等14部委联合发布《2024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要求始终坚持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深化“风腐一体”治理,紧盯具体问题持续加压发力。
各地也陆续跟进,包括永州市、张掖市、驻马店市、商丘市、兰州市等多地医保局,以专题部署会和公开举报方式的形式,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集中整治工作。“反腐是行业规范化推进中的重要举措,这也意味着要逐步从外部监管转为内部合规和行业自律。”上述业内人士表示。
建立合规商业化能力
合规建设是医药行业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
上述业内人士指出,“随着医药领域反腐继续深入,推动药企重视市场营销和推广方式的合规性,加强与监管部门的沟通并根据需要及时进行调整等措施之外,抓住行业洗牌的机会,重塑自己的销售体系和销售人员。”
“拥有更高临床价值的创新药品种和高效合规商业化能力的创新药公司预期将取得可持续的、高质量的发展。”翰森制药在2023年年报中强调合规体系的建设,“本公司还将继续深化经营变革,坚持合规运营,确保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华源证券曾发布研报将翰森制药定位为“国内领先创新驱动型BigPharma”,根据年报披露,2023年,翰森制药创新药收入68.65亿元(含授权首付款),同比增长37.1%,收入占比达67.9%。华源证券预计2025年创新药产品收入贡献目标占比80%,创新占比不断提高。
在当前反腐和商业合规的环境下,“变革、重塑、增效”是医药行业今年乃至未来长期的核心关键词。今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2024年医改重点工作任务中,再次提及研究出台医药企业防范商业贿赂合规指引。
日前,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面向重庆市区域内医药企业、医疗卫生机构印发《重庆市医药领域反商业贿赂合规指引》,列举了8种涉嫌商业贿赂行为,也是全国首个涉及医药全领域的反商业贿赂合规指引。
合规指引在细化的也为行业健康发展留出空间。日前,山西省市场监管局在《医药生产经营企业防范商业贿赂合规指引》提出,经营者在交易活动中,可以以明示方式向交易相对方支付折扣。
北京中医药大学卫生健康法治研究与创新转化中心主任邓勇教授日前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采访时表示,“医药领域反腐很可能会常态化。在当前的反腐风暴下,医药整体的商业模式必然会发生重大变革,翰森制药子公司涉嫌学术推广违规传因涉嫌商业贿赂被罚万元集中度也会有所提升。未来,医药商业化要实现合规致远,需要从多个方面努力。”
具体来看,第一,企业要强化合规意识,将合规理念融入企业文化和经营策略中,建立健全内部的合规管理机制,包括风险评估、监督审计等环节。第二,加强行业自律,通过行业协会等组织制定并遵守共同的行为准则,形成自我约束和监督的良好氛围。第三,政府应持续完善法律法规和监管制度,加强执法力度,提高违法成本,同时加强对企业的合规指导和培训。第四,加强社会监督,鼓励公众参与监督医药行业的经营行为,形成全方位的监督体系,共同推动医药商业化在合规的轨道上稳健前行。